Re: [黑特] 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裡的謊言

作者: jump2j (Lockel)   2024-07-18 18:23:27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警告:
受大專以上教育者,閱讀noway之文章,恐產生大腦組織受損、閱讀理解能力下降、智
力下降等永久性副作用,請自行斟酌是否閱讀。
如閱讀後產生上述症狀,本人不負法律責任。
: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 謊言就是黃國昌說聽證會證人可以請律師,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啊 = =
: 小j我說過很多次了
: 你掉掉書袋就好不要講太多論述很醜
: 「黃國昌說聽證會證人可以請律師」基本上是對的
: 只是必須要「主席同意」為前提
: 今天一件事在有前提的情況下是可行的
: 你可以解讀成這件事不可行?
: 你這破邏輯好意思整天拿自己是法律人來說嘴喔ㄏㄏ
: 別鬧啦老哥
我們就不討論主席作為高度政治性的政治人物,能不能公正行使同意權的問題
雖說這點沒什麼好狡辯的,台灣的立委素質如何,你知我知,但沒關係
就單純照你的文字遊戲來玩
按照法條(立職59-4)「經過主席同意,得由律師在場協助」,可以推敲出兩種情境:
a. 主席同意→可以請律師
b. 未經主席同意→不能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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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黃國昌在憲法法庭上是這麼說的嗎?
他的原話是:「到立法院來的聽證會,他是證人的身分......他可以帶律師」
黃並沒有附加任何條件,其言論所勾勒出的場景是:可以帶律師
這跟法條就完全不一樣了,法條分成a. b. 兩種情境,黃的言論卻完全不加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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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邏輯,今天我說
「你這篇文是篇邏輯嚴謹的好文」,跟
「對那些不學無術的智障來說,你這篇文是篇邏輯嚴謹的好文」
語意一樣嗎?
不一樣嘛。前提條件不一樣,後面的味道就完全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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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黃國昌有沒有說謊?
廢話當然有,他說的話,跟實際的條文不一樣,那就是說謊。
真的是,沒有知識儲備就算了,連這麼簡單的文字遊戲都玩不好。
我要是你媽都覺得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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