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北極星,卡提諾法學泰斗,最新的法律見解「錢沒收進自己口袋就不是貪污」。
以此為立論核心,說圖利不是貪污。
但以這個立論核心來看,助理費案也不是貪污了。
比方說童仲彥案:
http://i.imgur.com/2cOqu8t.jpg
事實上他根本沒有把錢收進自己口袋,只是拿A助理的錢去請B助理。
但他就被判了三年十個月。
就算是判決書,也沒有任何提到「童仲彥收進口袋多少錢」,
但這樣就違反了貪污治罪條例,屬貪污罪,五萬塊關三年。
根據公理的馬奇諾防線的最新法學見解,童仲彥案應該是冤獄。
要還他一個公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