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憲法法庭暫時處份案

作者: jump2j (Lockel)   2024-07-19 16:44:54
※ 引述《wychen (wychen)》之銘言:
: 一、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
: 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
: 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
: 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詳如附表二),自本裁定公
: 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
: 2二、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45條及第47條規定得暫予
: 適用。
: 3三、其餘暫時處分之聲請駁回。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97&id=353184
黃國昌就典型的直播一條龍,法庭一條蟲啊
當時尤伯祥問他,如果總統拒絕進立法院接受即時問答,立法院會不會在人事同意上刁難
總統,或是有其他的反制措施
黃國昌其實只要回答:
「不會。立法院未來行使人事同意權,不論是否同意總統提名的人選,都是立法院為了確
保人事中立和選賢與能而作的專業判斷,不會參雜其他無關的考量。」
就可以了。
黃國昌不知道是反應不過來還是怎樣,在尤伯祥已經闡明這會影響法庭決定的情形下,黃
竟然還回答:
「沒發生的事情,我怎麼知道?」
結果大法官就用未來可能引發朝野激烈衝突,凍結這條法條了
本次憲法法庭讓黃國昌徹底暴露原形,原來被蔥粉捧上天的神,只是個缺乏臨機應變能力
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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