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法官沒當過法官?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7-20 09:43:16
※ 引述《teeo (teeo逾200間中資企業列T )》之銘言:
: 看有人推文說
: 這次的大法官有人沒做過法官?
: 真的嗎?
: 那這樣的人
: 懂得法律運作嗎?
: 懂得法律優先於一切嗎?
: 還有
: 這樣的人出的意見
: 法官會信服嗎?
《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
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因此只要身居法律界專業,不管是否擔任過法官、或從內部擢升
只要符合實務執業年期資格,便可出任(只是特定單一類別的人數不得超過十五人的三分
之一),且有任期限制。
至於給出的判決能否令人信服
這是其他法律同行的事,吾等一般凡人干涉不來,只能當「吃瓜群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