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依舊法邀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 洪孟楷:議

作者: perry52 (NicePYa)   2024-07-21 00:10:09
新法第15條之一是要求總統固定要進行國情報告(把 “得” 字拿掉)
但這次的暫時處分,其實並沒有暫停第十五條之一
這次暫停的,其實只有第十五條 之四 問問題的部分。
所以理論上依照法條總統是應該要去,但因為新法15條之4目前是暫停狀態。所以總統也
不一定要回答問題就是了。
新法
第十五條 之一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之精神,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邀

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總統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
報告。
  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
告。
第十五條 之四
  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

  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
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就立法委員第一項之書面問題,總統應於七日內以書面回覆。但事項牽涉過廣者,得
延長五日。
舊法
第十五條 之一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

統國情報告。
第十五條 之四
  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

、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依舊法邀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 洪孟楷:議事處下週正式發函
: LTN
: 2024/07/20 17:46
: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針對國會職權相關擴權法案裁准暫時處分,邀請

: 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只能依照舊法進行。立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據了解,議

: 處正在依照立法院院會16日會議的決議簽核正式公文,預計下週會以立法院公函,正式

: 函總統府。
: 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依照舊法,本來立法院就有權邀請總統前來做國情報告,

: 是民意機關的權力,民選的總統不應該漠視,後續也會依總統府回函再由立法院長韓國

: 召集朝野協商,來確定總統國情報告時間及進行方式。
: 洪孟楷也再次強調,國民黨團自始至終都沒有堅持即問即答的選項,包括統問統答、綜

: 回答都是可以討論的範圍,但要求的是責任政治,總統向國人負責,現在就是考驗賴清

: 總統是否願意履行他選舉承諾的時候。
: https://reurl.cc/YEZ3KD
: 賴功德先生
: 該來的還是躲不掉
: 不然叫笨鳥再出來啊
: 看還有幾隻焦阿巴
: 面對現實 不然現實就面對你
: 好好對國民交代清楚 為國會負責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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