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 你怎麼跟我鬥?了解!!
(黨法院官網證據) https://reurl.cc/GjMRG3
https://i.imgur.com/ChYwK9E.jpeg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41條提到:受理之聲請案件,其判決主文草案經憲法法庭評決後
,依下列次序定主筆大法官
大法官的名字─判決主筆制
憲法訴訟法施行後,憲法法庭判決將顯示主筆大法官姓名。憲法法庭裁判內將顯示全體大
法官對於各項判決結果採取同意或不同意的立場,另附由個別大法官具名的意見書。
暫時處分竟未註明「主筆大法官」,大法官不怕青鳥會飛出來嗎?
https://i.imgur.com/UHiCBvY.jpeg
敢做不敢當沒人扛,很有賴清黨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