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0806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流程

作者: pupu20317 (慶寶)   2024-07-22 17:12:59
日期:2024.08.06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
流程:
上午場:
辯論主軸:立法程序、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
第一階段由當事人陳述辯論要旨
一府三院:10分鐘
立法院:10分鐘
共20分鐘
第二階段為4位鑑定人陳述專業意見
每人5分鐘
共20分鐘
第三階段為當事人回應及補充陳述
一府三院:15分鐘
立法院:15分鐘
共30分鐘
第四階段由大法官詢答 90分鐘
下午場:
辯論主軸:調查權的行使、聽證會的舉行相關規定部份、《刑法》藐視國會罪
第一階段由當事人陳述辯論要旨
一府三院:10分鐘
立法院:10分鐘
法務部陳述:3分鐘
共23分鐘
第二階段為4位鑑定人陳述專業意見
每人5分鐘
共20分鐘
第三階段為當事人回應及補充陳述
一府三院:15分鐘
立法院:15分鐘
共30分鐘
第四階段由大法官詢答 65分鐘
第五階段總結陳述
一府三院:15分鐘
立法院:15分鐘
共30分鐘
憲法法庭公佈全案爭點
1、2024.6.24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全文,及同日公布之刑法第14
1條之1,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
2、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列條文之規定,是否違憲?總統國情報告部份(第15-1、15-2、1
5-4)、質詢部份(第25條)、同意權行使部份(第29、29-1、30、30-1、31)、調查權
部份(第45、46、46-1、46-2、47、48、50-1、50-2、51、53-1第2項)、聽證會部份(
第59-1至59-9)及其他受理部份
3、《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藐視國會罪),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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