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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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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只信仰「宗力」主義
2024-07-24 00:38 聯合報/ 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中市)
https://i.imgur.com/sTZteeO.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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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學過德國憲法學,誰都知道「憲法規範」與「憲法實際」之分,許宗力當然也懂。想深
入探討憲法議題,就必須兩面俱到。暫時處分不出所料,接下來的國會改革法案的判決也呼
之欲出了:憲法法庭百分之百只會討論憲法規範,這樣才能確保民進黨勝訴。
「憲法規範」指的是憲法的規定文義與體系,這是制憲者規畫的應然理想狀態,五權分立就
是。國民大會當年在南京把孫中山學說形諸條文,讓監察院掌管調查權,理由是國父認為西
方國會不是與行政機關同流合汙,就是處處掣肘,中國過去御史的剛正不阿傳統可解決這困
境。至於「憲法實際」則是憲法實施之後的實然發展狀態,可能與憲法規範相同,一如制憲
者所期待,但也可能分道揚鑣,判若兩極。
監察院曾經風光過,那是陶百川時代。一九五七年,這位浙江人與同屬國民黨的九位監委聯
名彈劾行政院長俞鴻鈞。俞沒惹出滔天弊案,主要罪狀就是拒絕監察院約詢。彈劾後,他隨
即請辭獲准。在所謂白色恐怖時期,第一次台海危機過後,監委敢這麼做,蔣中正總統居然
也忍下這口氣!哲人其萎,今天的監察院是殭屍集團。現在突然還魂,喊冤調查權被侵害,
其誰能信?監察院是真正的違憲大戶,占著茅坑不拉屎,瓦解了五權分立。
試想,如果今天的監察院有陶百川的一分風骨,什麼超思、高端早就水落石出,誰還會支持
立法委員行使調查權?悲哀的是,司法權也成了植物人。如果不是林智堅陰溝裡翻船,鄭文
燦就是今上了,七年前的案子誰敢碰?台灣的憲法實際是:一權當道!行政權君臨一切!
憲法規範的五權分立vs.憲法實際的一權當道。大法官們可以夸夸其談,說調查權歸屬監察
院,理由是前者(憲法第九十五、九十六條),結論是國會改革法案違憲。他們也可以說現
在是一權獨大,因為監察院已經殭屍化,理由是後者,結論是法案合憲。聰明的讀者,您猜
他們會走哪條路?許宗力在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的不同意見書,就是本次判決的初稿。他們
還會加點花樣,根據憲法前言,翻出當年制憲檔案,找來民權主義六講,請孫中山下凡,搶
救賴清德。
大法官們素行如何,看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便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兩個庭法官一連三度
寫出萬言聲請書,質疑不當黨產條例違憲。他們都是行政法行家,所論擲地有聲,道德風骨
尤其少見。大法官硬是左右開弓,全盤否定小法官,甚至照抄(民進黨寫的)立法理由,說
條例字字珠璣,不容質疑!這些人都是民進黨豢養的比特犬,不是三民主義信徒,信仰的是
「宗力」主義,崇尚統治者權力。
調查權已經夭折,只待死訊發布。賴清德不會容忍二權分立,大法官們一定會殺掉釋字第五
八五號解釋,不讓立法院藍白多數動民進黨一根汗毛。為了佯裝中立,憲法法庭可能忍痛判
決死刑合憲。這是東廠2.0版,裝神弄鬼,實為超級違憲大戶。
大法官監察院調查權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首先恭喜國昌老師,終於又有法學學者出來挺可以了耶。
可是這篇文章我每個詞句都看得懂,但是怎麼加起來怎麼就看不懂了啊?
我是很想學國昌老師瘋狂表示我看不懂啦。
不過反正明天放假,我就來講講為何我看不懂這位教授的主張。
首先,大法官基於憲法規範判決有錯嗎?
如果這位教授想提憲法實務,那麼為何他對如今的憲政情況的描述是花超長篇幅講一位幾十
年前辭職的監委。說他很有風骨。
然後對於如今的監院只有用殭屍集團和站著茅坑不拉屎等形容詞,然後就宣稱監院違憲大戶
?
還有,我實在看不懂什麼叫做大法官只信仰宗力主義?
我也沒看到除了宣稱許宗力當年的不同意書就是這次判決初稿以外,有什麼對宗力主義的描
寫,所以這位法學教授已經看過判決書了?
還有,他舉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指控大法官不理會小法官投書是民進黨的比特犬,我也覺得
很好笑,2020年的大法官中,依然有多位是馬英九時代任命的吧?
然後這位教授還引用羅智強的說法說大法官是東廠,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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