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亮哥痛批颱風假,全世界沒人這樣搞的!!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24-07-25 00:11:49
※ 引述《Okutaguramu (八星魔王)》之銘言:
: 郭正亮亮哥在中天《大新聞大爆卦》節目
: 痛批台灣放颱風假方式錯了
: 全世界沒哪個國家颱風假是由縣市長決定的
: 縣市長承擔了不合理的壓力
: 放一天損失200億
: 放兩天就損失了400億
: 訂單接不到
: 領不到錢周轉
: 日本就是各機關企業學校自己決定
: 台灣應該朝野重新來訂放假辦法
不知道亮哥在講什麼外行話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三、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除相關法
令已有規定者外,應參照本要點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
工作規則中規定;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參照本要點辦理。
四、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
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
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五、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
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
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
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
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三)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
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
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七、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
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
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颱風假又不是真正的假
颱風假 宜不扣發工資, 但也可以不給薪水
颱風假 企業也可以要求勞工上班,而且不一定要給加班費
只是規定 颱風假員工可以不配合公司上班,
公司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宣告 停止上班上課的颱風假
就是地方政府認為 上班上課 有危險
企業還是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放
只是企業如果不放,就要負起勞工的安全
所以是要 重新來訂什麼放假辦法?
郭正亮 你要不要颱風天, 先騎車去外面
再來說 給企業決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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