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依高虹安這判決 柯建銘問題更大了

作者: ChihWong (鎖區比水桶還殘酷)   2024-07-26 15:52:31
接下來發展大概就是
綠色檢察官表示:查無不法,未用於衛生棉(柯沒有生理期)、
洗頭(柯禿頭)、睫毛貼(柯不打扮)等私人用途,
因此適用大水庫理論(出大於入),不起訴處分,結案。
綠能你不能,捐給黨當建國基金更是沒有問題的。
(下屆柯區域沒上的話,榮退,由大統領賴神授予『功在黨國』勳章)
※ 引述《jacklyl (政黑生物學家 鳥類觀察師)》之銘言:
: 剛剛看更新的判決理由
: 看懂高虹安的判決了
: 如果是這樣我就覺得比較合理
: 簡單來說分兩塊
: 1、 薪資是多少?
: 高虹安方的說法應該是
: 薪資會報7萬,但你只能拿6萬
: 每個月要拿1萬捐回公積金
: 法院的認定應該是
: 那助理實際就是6萬,多報的1萬叫貪污
: 2、加班費影響
: 假如薪資6萬 加班費是200元
: 變成薪資7萬 加班費是212元
: 多的12元加班費差額,就算有加班事實也是貪污
: 所以才會出現500多塊這種數字
: 應該是很多零頭湊上去變成五百多塊
: ——
: 不過依照這個邏輯的話
: 以前柯建銘助理 都是在離職後
: 開始樂捐給民進黨 還都是每年捐一樣數字
: https://i.imgur.com/X7M6RL0.jpeg
: 柯建銘的說法是:這是合法的政治獻金
: 但是依照判決的邏輯
: 例如柯建銘助理 原本薪資40000
: 後面預備的合法政治獻金加上去假如50000
: 只要沒辦法解釋為什麼會離奇的
: 從柯建銘辦公室離職後就一起集體捐同樣的錢
: 還每年一起變多
: 那麼就算這些人是心甘情願
: 但期間上班薪資4萬->5萬 導致的差額加班費
: 就都是共謀貪污
: 不過我猜結果是:不必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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