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代議士助理費應該制度除罪化

作者: magelinus (巫師)   2024-07-26 21:09:19
※ 引述《wahaha99 (我討厭人類)》之銘言:
: 老實說
: 制度應該要改成這樣
: 每個立委 每個月給6萬 行政補助費
: 這個行政補助費 就是讓你去請助理
: 你不請 自己A起來 行
當然不行,牽涉到公家機關的會計行為,
銷帳就是專款專用,明著想去進修?
: 反正事情就這麼多 你還是得找人做事
: 然後如果有請助理 每人每個月加1.5萬 助理補助費
將立委的薪資內含助理費不就好了(但不能明說),
完全沒有貪汙治罪條例的問題。
但人性就是既然是我的那幹嘛給別人,
我的錢當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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