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7-26 23:09:56※ 引述《lawyer94 (背包客)》之銘言:
: 國會助理一個月才4萬6,現在隨便當個餐廳服務生大概都有了,如果去當台積電作業員
: ,直接屌打
: 當個小公職(包含約聘雇),如果當薪水小偷,真的就是貪污罪處理下去了欸
: 去做公職根本腦袋撞到
從政之路,必定是從打雜開始
而「國會助理」的存在,便是為了讓政壇的後起之秀、明日之星能探知主隨的政治人物(
市長、立委等)在立法院、市議會上的表現
除了能增進口才,亦能瞭解未來從政後的生活模式
一切功課都沒有做足的話,手忙腳亂可是容易出洋相、令人貽笑大方。
而就算去當任何公司的一般員工
理論上大多數情況下,也不容許自稱「薪水小偷」,否則老闆會看不順眼、進而作出不利
的舉動。
公職有公職的好(至少得視作鐵飯碗),私企也有本身的美妙之處(至少束縛較少)
還是以尊重選擇為前提而行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