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u1111 (臺北車神)》之銘言:
: RT
: 安安被判刑
: 土城找安的機會是很大惹
: 這樣看來加入民進黨
: 拜託德德救她也是一種方法拔
: 或是等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 應該也是有一條路可以走
: 大家怎看?==
這要看黨章是否有對「具犯罪案底者」(不只是經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三審認定全案
定讞等這樣簡單)作規範
而目前看過了整體內容
除了有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情事者之外,在其餘情況下
仍得申請入黨。
因此高虹安想加入民進黨的話
除了須聲明「即日起退出民眾黨」(這發言已經在日前公開完成)之外,沒有其他要符合
的條件了
只是要當心「郎有情、君無意」的麻煩
就算通過了初步審查,未來經發現有貪污前科時,有可能落得不予批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