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一個判決 各自表述

作者: Aozakitouko (蒼崎橙子)   2024-07-29 08:14:53
先說我是以看型錄DM快速翻過去的態度在看新聞稿啦
我看了北檢當初的起訴書新聞稿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95609
也看了一下最新的地院的裁判書新聞稿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31952-c6ee2-1.html
簡單的感想就是
法院其實認定的很嚴苛,反過來講,就是對嫌疑人很寬容
這應該算是避免不當侵害的、非常保守的人權保護的一種主義的實現吧?
檢察官認定46萬多,但法院這邊只認定11萬多,而看起來就是以這11萬多做為量刑依據
所以才低消七年,附贈四個月quota給你上訴有空間殺價
但是
為什麼傳到小草眼中,突然變成十惡不赦、不公不義的判決了呢?
有幾個言論我真的看不懂
1. 認為法官裁判超過檢方起訴的範圍,天馬行空亂認定才重判
明眼人都知道 11<46 吧?抑或者,小草連國小都沒畢業?
要是真的按照執政黨意見政治辦案,應該是痛罵檢察官,然後開始認列幾百萬
一審直接幾十年扣下去,甚至助理一個都別跑,這種程度才叫做重判吧?
2. 順著高前市長的聲明影片,說這個判決不符合過往的主流見解
是阿,過往沒有立委因為這種助理回捐加班費的貪汙法被抓出來起訴
當然沒有任何見解不是?
3. 甚至開始靠杯整個調查、審判程序不正義、歪去說(貪汙)一定要加入執政黨
4. 對著裁判書說,原來是在罰會計帳目錯誤,然後就能羅織入罪,高前市長根本沒貪
5. 至於其他整天舉例BCD也怎樣,怎麼就沒怎樣
酸說只要繳回犯罪所得、認罪、有黨證就能輕判etc.
這些根本就已經逾越理性言論的部分了吧?
我沒什麼社會經驗啦,但這樣講是不是太看不起專業機構、專業人士了?
阿不過,還是要感謝高虹安前市長,黑名單又莫名漲了100多個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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