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平庸的邪惡:【停職是公共利益?】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4-07-30 1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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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是公共利益?】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明,要求停職這件事,在憲法第15條、第23條中,服公職不只是權利也是
義務,在工作權的保障中,若牽涉明顯公共利益,應按照比例原則與予規範;並依據司法判
決引用「地方制度法」給予停職。
————-
又來公共利益。扯公共利益是把蔣介石的口水塞到腦子裡?蔣家以前把人抓去槍斃也是公共
利益,普丁發動戰爭也是公共利益。把你家拆了逼你搬家政府也說是公共利益,把你強制隔
離三年逼你換工作政府也說是公共利益。
反對意見也可以說若一審判決有誤,市民損失一個公務員工作更損害公共利益。辯論方向明
明應該圍繞在到底該職位是否能以權勢干擾調查,跟公共利益有個屁關係。如果現任總統在
當立委時的行為被判貪污,總統就該停職;如果現任里長在當總統時貪污那有什麼好停職。
怕里長干擾司法?這司法也太窩囊了吧。至於停職一個沒多大的縣市的市長算不算認為司法
很窩囊,沒把蔣介石的口水塞在腦袋裡的都看得出來。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我還是不懂這種因為老蔣提過公共利益,所以其他人提公共利益就是威權的論點。
你總是要為公權力為何得以侵害遭處分的當事人的特定權益,如工作權、人身自由甚至是生
命權找合理基礎啊。
因為蔣利用公益為由搞戒嚴,所以其他人用公益為由停高虹安職是吃到蔣口水?
那我也可以說希特勒吃素,所以素食主義者都是納粹嗎?
如果認為停職不符合公益,當然可以討論。
很多法規就是在衡量個人權益與公共利益下去編寫的。
像是「自由的前提就是不要侵害他人自由」就是很明顯的平衡概念。
可是怎麼會連「公共利益」這個要素都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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