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哪裡不合法
剛剛上網看了一下
台北市政府依循都市計畫法及審議法定程序,決議通過釐正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為560%。
京華城補充,台北市所有商三建案基準容積率依法皆為560% 。
所以京華城算商三 這要算柯文哲你任內的事
京華城表示,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自提細部計畫申請容積獎勵,購買容積移轉30%及申請
容積獎勵20%,北市府依據法令及通案性處理原則,通過核准容積率840%,程序合法合理
合情。
840趴怎麼來
560 *[1+0.3] *[1+0.2] 這數字很接近840
是這樣算嗎?我不太懂 有人可以補充嗎
不過840趴這數字這也是你柯文哲任內的事
柯文哲你是拿了人家什麼好處
還是你這輩子欠了人家什麼恩情
要這樣子死心塌地的對威京好
圖什麼利 人人心中皆有一把尺
好吧 哪裡不合法 我在這裡打一個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