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通緝犯竟可合法聘僱外籍看護,再犯

作者: purue (purue)   2024-08-02 12:48:17
【記者會】性侵通緝犯竟可合法聘僱外籍看護,再犯惡行又落跑!
資料來源: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我們是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近期我們庇護一名遭受雇主長達九個月性侵、毆打、扣留薪資
、限制行動自由的印尼看護,追查後發現,這名雇主竟然是曾犯下性侵案的通緝犯。我們發
現,政府竟沒有相關法源依據,禁止曾犯重大刑案的通緝犯聘僱外籍移工,等同讓移工暴露
於極其危險的處境!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4條之1的規定,勞工局應於外籍移工剛入國或
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時,主動前往其工作與住宿地點訪視,但受害移工表示這九個月完全沒有
勞工局的人來訪視。
日前警方終於逮捕這名惡劣的在逃雇主,但對受害當事人已經責成無法挽回的身心創傷。我
們嚴正要求勞動部,除了審查雇主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外,更應該與法務部及警政系統連線
,對犯下重大刑事案件者,限制其聘僱外籍勞工的資格,避免外籍勞工人身安全遭受侵害。
請與我們一同關注此事,不要讓更多無辜的移工深陷危險!
記者會資訊
時間:2024/08/02 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2室
主辦: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林淑芬委員辦公室、洪申翰委員辦公室
應邀與會者:印尼籍當事人、新事社會服務中心、防制人口販運聯盟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8601
剛剛在新聞看到這個內容了 不可思議 性侵通緝犯竟然還可以用自己名義申請移工 然後再
囚禁性侵 媽的咧 政府在搞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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