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李念祖:憲法法庭必須給予民意呼吸空間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4-08-04 1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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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祖:憲法法庭必須給予民意呼吸空間
00:012024/08/04
中時新聞網
丁世傑
中華民國憲法協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日舉辦「憲法法庭裁判後—國
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論壇,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發表演講。 (取自中天電視)
「非民選限制民選」 憲法法庭反民主了? 法界良心給大法官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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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中華民國憲法協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日舉辦「憲法法庭裁判後—國
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論壇,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認為,憲法法庭不是民選機關,要
去認定民選機關的立法違憲,會產生「反民主困境」;且憲法法庭必須給予民意呼吸空間,
勿過度介入政黨政治角力,否則反傷自己的公信力。
李念祖在論壇中表示,當憲法法庭說,立法院的立法違憲時,憲法法庭不是民選機關,要去
認定民選機關的立法違憲,會產生「反民主困境」。如果一般人看出來憲法法庭是在幫誰,
這樣的憲法法庭公信力很薄弱。民選的立法院的立法,是民主政治一切公權力施政的起點。
如果沒有國會正常運作,一切民主秩序的正常運作都不可能。
李念祖闡述,民主國家的政治正當性在哪裡?如果我們有民選的國家元首,但是沒有民選的
國會,算不算民主國家?不是!希特勒德國就如此。反過來,一個國家有民選國會,沒有民
選國家元首,會不會說不是民主國家?英國就是!因此,民主政治的正當性,是建築在民主
的國會,不是在於民選的國家元首。更不要說沒有獲得多數選票,本來就不是民主正當性來
源。
李念祖分析,國會議員是民意代表,但國家元首不是民意代表,是全台灣選出來的「官」。
民意代表不可兼任官吏,性質上不同。民意代表只可以罷免,不可以彈劾;民選的官可以罷
免,也可以彈劾。因此監察院不能彈劾民意代表,但可以彈劾民選地方首長。「我們是民主
社會,不是官主社會」。
李念祖指出,憲法法庭的案件,一類是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另一類是憲政機關之間所發生
的憲法權限爭議,目前碰到的就是第二類。當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的立法是違憲的時候,直
接拘束立法院,但憲法法庭不是民選機關,要去認定民選機關的立法是違憲的,立刻會產生
「反民主困境」,也就是法院和民意如何劃界?
李念祖直言,過去大法官非常清楚知道,他們面對的是民選的立法院,立法院應該要有相當
足夠的立法形成自由和空間,必須要給予民意呼吸的空間。身為不是民選的機關,必須非常
謹慎,高度尊重民意和民主。
至於「司法」本身有兩派觀念,他說,一是司法積極主義,另一是司法極簡主義。憲法法庭
認為不要過動、不要太超過、不要太積極;司法積極主義認為司法應該要積極。
李念祖強調,關於保障人權,司法應該要積極;在憲政爭議處理上,司法應該採取極簡主義
。若沒有十足把握認為是違憲,不應該輕易劃界。憲法法庭作為最後的法治守護者,絕對不
要過度介入政黨政治角力,否則只會傷害自己的公信力。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如果憲法法庭判定違憲,導致限制了國會的修法是反民主困境。
那麼國會如果跳過修憲程序直接破壞憲法基礎,難道不會陷入民粹反法治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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