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先旨聲明,我完全尊重林郁婷的生理性別、性向,也永遠支持她繼續在賽場拚搏
但我仔細想了一下,結論是:「既然女子組是保護體能較弱的女性有得名的機會,性別有疑
慮的人就不該參加女子組賽事」
舉例來說,性染色體是XY,性器官卻是女性的人,雖然護照、身份證、自我認同可能都是女
性,但在賽場上,較高的睪固酮較容易有更多的肌肉量,自然能有更好的表現。這點對完全
正常的女性是不公平的
性染色體的異常、染色體和性器官不一致就會造就性別很難定義的狀況,這種人我覺得要嘛
參加男子組,要嘛參加帕奧,參加女子組對多數的參賽選手的確不公平。
當然,我是針對體制發表意見,選手個人只要按照大會流程登記,符合大會規範,那比賽的
結果就應該得到承認
本來期待柯文哲或賴清德能作為醫師給出更專業的意見,有點小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