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揭《木可的無本創業寶典》金流 吳靜怡

作者: nidhogg (開始負債人生)   2024-08-07 10:01:31
這個木可行銷公司確實有很大的問題,不過名嘴揭露的資訊有限可以先看看就好。
但討論這件事先從政黨法第19條來看,政黨的收入是極為受限的,不出黨費、政治獻金、
補助金跟這些收入的孳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78&flno=19
比較特別的是唯一可以靠賣東西賺收入的就是第四款的出版品跟宣傳品銷售或相關權利授
與。
「四、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為之出版品、宣傳品銷售或其權利授與、讓與所
得之收入。」
不過法也明定品項也僅限於出版品跟宣傳品,若要賣月餅、賣咖啡,其他餐飲,甚至是服
務類產品,應該都違反這條法令。
回到這個木可行銷公司賣的東西,假設是民眾黨授權柯文哲的肖像、綽號、名言,去賣出
版品跟宣傳品,是法令可以的範圍,但理論上應該是民眾黨跟這個木可收穫利的權利金才
對。
政黨是要公佈財務狀況的,屆時可以查詢民眾黨2023-2024權利金的收入,對應木可行銷
的營收是不是合理,不過木可行銷並非上市櫃公司財務狀況是不透明的,一般人若有質疑
可能也查不出所以然。
我想到的唯一查清詳細金流狀況的方式就是以黨員的身分提起背信及求償的相關訴訟才能
一窺究竟。
另外一個假設,這個木可行銷也沒有跟民眾黨有簽權利授與的契約,那就是用柯文哲名號
在割韭菜,只是看詳細是怎麼割而已,可能性有很多;那假設是柯文哲個人授權(非政黨
授權),柯文哲個人有收權利金,那似乎有規避政黨法的疑慮。
或是名義上柯文哲跟民眾黨通通都沒有授權,那就是更擺明割韭菜,另外若是木可行銷有
另外透過公司或個人政治獻金回捐給柯文哲或民眾黨,那同樣是在規避政黨法。
柯文哲跟民眾黨就白痴白癡的,吃相不太好看,這件事到時候出包大概也是喊司法迫害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