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認為的國會改革
是因為立法院太爛需要改革?
還是行政權太爛需要改革?
如果是認為行政權太爛 那藍白要做的是想辦法說服人民
讓人把"票"投給他們 讓他們掌握行政權去改啊
但是相反的 如果是立法院太爛需要改革
那國會要做的 是在憲法規定的職權下 針對"立法院本身"來做改革
例如受賄立委一審有罪就停職 就是讓人會有感的自身改革
但是藍白現在做的是用修法律的方式去"繞過憲法"
然後去搶奪"監察權"以及"司法權"的事情過來要自己搞
這是國會改革? 我看是覺得監察無用或是司法無用的監察改革或是
司法改革吧
頭痛了 就要去檢查頭
而不要解決的方法是去把腳給剁了
不要再假借國會改革的名號 做的卻是擴權不改國會只改別人的作法
大家有唸書的人很多
奉勸藍白不要再把大家當傻瓜 一副能隨便呼攏的樣子
分得清楚國會改革是要改自己 而不是去改別人的並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