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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陳佩琪Peggy FB
3.轉錄內容︰
先生常說法律是給人遵守的, 不是給人參考用的,被檢舉犯罪後,我也承認人生實在是『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我贊成清查全台的公司,當負責人和實際經營者不同時,該抓就
抓,該關就關, 該罰就罰, 我呢,的確是開了個公司, 也承認將來他不是經營人,但公
司從七月底才開始有正式帳戶,至今一星期多,都還沒開始有運作,所以我算是有犯意,但
未有犯行,請法院從輕量刑。
這讓我想到了,每次跟老公吵架時,偶爾會脫口說出:「 你這個XX的, 看哪天我宰了
你!」 還好目前他還活得好好的, 我雖有犯意, 但尚未遂行犯罪事實,恐嚇罪應該不嚴
重吧,我好怕!
昨天有多人提供我解方,他們教我以後要開店,不要開公司,不用成立什麼帳戶的,只
要提領現金即可,目前現金300萬說是開公司,有前例可循,是無罪的, 若怕被看到, 就
用黑袋子裹一裹,用高鐵運送,只要不要忘了拿下車就行,他說他保證這樣沒事。
另有人提供我意見說,賣什麼咖啡啦,又不會賺錢,應該去跟政府拿補助賣「蛋」去,這
樣有利潤,風險又小,他舉實際例子給我聽,說進口1億3000萬個蛋,可以政府補助拿好拿
滿,且好蛋3000萬個就行,不良率有1億個也沒關係,而且還可用公帑幫忙銷毀哩,唉唉,
受教了,當初怎沒人報這門生意給我做 。
當然還有很多雜七雜八的意見啦,有人教我說進口量不合規定, 千萬要凹「超買」,可
別吞下「走私」這兩字,開公司要弄個讓人不明就理的名字,這樣超思就可以賣蛋,小吃店
也可以賣快篩了,唉, 總結經過昨天一整天的混亂後,我不得不承認自己實在不聰明啦!
4.附註、心得、想法︰
做錯事時永遠永遠都一定要牽拖別人,那個誰也怎樣,難怪可以當夫妻,永遠都是別人不行
,自己可以,然後又自視甚高,輕視別人!
果然是高智商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