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後的扣打,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Q:既然你批評廢死的意識形態,那你自己的意識形態又是什麼?
A:我的意識形態很明確,就是民粹(populism)。
民粹這個詞在台灣,因為黃光國這個投機分子的污名化,變得很不好聽,
但真正的民粹是一種值得思考的意識形態。
所謂民粹,就是要還政於民、還權於民,
以美國一九三o年代的代表性民粹政治家休伊.朗的話來說,
就是"人人是王"(Every man a king)。
所以我主張不該由大法官廢死,而是該由多數民意決定是不是要廢死,
在沒有辦法說服多數人之前,根本不該廢死。
我也反對廢盟主張的"民眾是落後的,需要先覺者導航"這種論調,
這樣的導航說(也就是所謂的先鋒隊理論),已經在蘇聯和國民黨證明弊端重重。
還權於民,讓民眾決定真正的政治走向,這就是真正的民粹精神,
不只是廢死,在各方面我們都該往這個方向努力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