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木可同一地址,
被四叉貓抓到阿北兒子成立的公司,
結果不久第三夫人就發文,
說她一夜難眠,
還自爆因為她公務員身份不能開公司,
所以用別人(她兒子)的人頭開公司。
我的問題是,
第三夫人自爆這件事很怪,非常的怪。
因為如果按照第三夫人說的,
這家公司成立後還沒運作,沒有金流,
那,第三夫人幹嘛承認開人頭公司?
我的意思是,
她兒子成年又不具公務員身份,
她大可以說是兒子自己想開業,
想開間公司玩玩,
PG就找人幫他辦理成立公司,
地址就設在阿北總部(樓下)。
這一切聽起來雖然怪怪der,
但甚至比PG沒事開間名字跟咖啡廳搭不上關係的資訊什麼公司的合理。
甚至,
拜託兒子出來承認是他自己想開公司,
開公司犯法了逆?
要抓去關了逆?
我越想就越覺得怪,
PG根本沒有承認的動機,對吧。
除非,
這家公司的帳戶有母湯的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