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競總選後花70萬政治獻金買禮券?民眾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4-08-14 19:42:29
查了一下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一項規定
第 23 條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之用途,以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項第二
款所列項目為限,並不得從事營利行為;擬參選人收受之政治獻金如有賸餘,得留供下列
用途使用,並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向受理申報機關依其所定格式申報:
一、支付當選後與其公務有關之費用。
二、捐贈政治團體或其所屬政黨。
三、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
四、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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