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陳佩琪FB

作者: CHADA (摩西大盜)   2024-08-16 09:56:33
陳東豪跟尚公忘記在哪裡講過
PG所屬的聯合醫院為了挽留人才,通常都有給予不開業獎金,每個月3萬至3萬5
沒記錯的話PG是在五月時成立公司,開公司當下就不能領取開業獎金了
如果五、六、七月照領的話是直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詐取財物,低消七年有期徒刑
陳東豪提出了一個幫PG解套的方法
「我無知我不知道,而且我還是退休後才會開始營運」
簡單來說就是用認罪來換緩刑或不起訴,並把不開業獎金退回跟繳納罰款
結果PG今天選了個最笨的方法,直接說開公司是兒子的意思與自己無關
想以此避開詐取財物的罪名
PG前幾天被聯合醫院約談大概是收到口頭警告
這一家人到底是在幹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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