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貪污一審遭判7年4月!高虹安不服提上訴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4-08-19 18:02:05
1.新聞網址︰
https://bit.ly/3SV6n99
2.新聞來源︰
TVBS
3.完整新聞標題
貪污一審遭判7年4月!高虹安不服提上訴 律師「壓線」遞狀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年九合一選戰期間,遭爆涉浮報立法院公費助理酬金、加班費,檢方認定
浮報的金額為46萬30元,但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的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依《貪污治罪
條例》判處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不法所得。高虹安表示,在提出聲明上訴狀的最後
一天,已委由律師向法院提出聲明上訴狀,感謝各界關心。
起訴指出,高虹安自2020年2月至同年11月止,根據每月助理人數異動,使用既有助理的名
義,將42萬餘元的上限請領完畢,再將多請領的差額領出繳回;加班費也將46小時報滿,再
由助理領出繳回,涉詐領公費助理每月酬金、加班費,共計46萬30元,用於立委辦公室的支
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罪起訴。
一審法官認定,高虹安將助理酬薪「低薪高報」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
物罪,判處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前助理「小兔」黃惠玟判處2年,緩5年,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2年,不法所得56
42元沒收;前助理陳奐宇判處1年,緩刑3年,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褫奪公權1年,不法
所得506元沒收;前助理「水母」王郁文判處2年,緩刑5年,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
權2年,不法所得466元沒收;前助理陳昱愷無罪。
7月26日一審宣判後不久,北檢表明要上訴的立場,高虹安也趕在上訴最後一天表明要上訴
二審。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5.附註、心得、想法︰
今天是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她在媒體群組表示已經委由律師「壓線」
遞狀,正式提出上訴
至於水母王郁文是否也有提出上訴的部分,還不得而知
看來鼻安這場法律戰要繼續拖下去了,但會不會加重刑期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