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市府心態可議,秉持「無魚,蝦也好」心態,招標條件一再放寬,為標而標;
柯P應該要放著給它爛,公務員就應該不做不錯,白癡去為標而標,浪費的又不是你的地。
市府決策不穩定,缺乏具體規劃,忽略投資環境限制與時空變化;
這跟下面的是不是有點矛盾,就規劃科技園區,也是政策,不然應該規劃成怎樣?
地上權招標改為科技園區,是為政策決定,但T17、T18卻免投資計畫書,出現行政缺失。
阿就一直流標還要計畫書?請問哪條法規要求必須要有計畫書,阿就沒有要求,缺失是啥?
以及,招商顧問公司最初即建議3塊基地分開招標,但市府決定合併招標,從結果來看決策
錯誤,否則將有利帶動地方繁榮,並增加市庫收入。
但是你們不是都主打拆成三塊地就是為了圖利,怎麼現在又變成了一開始就簡易分開標,所
以顧問公司圖利嗎?
市府與元大人壽針對會議說法不一,但當事人都缺席調查會議,形成斷點。
媽的記錄有還是沒有很難嗎?到底簽到單長怎樣拿出來嘛,他們出來還不是各說各話?
然後結論就是,就這樣喔,傻鳥一定很失望,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