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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期間:112/06/01-113/04/15
酬金計算:約定為每月新台幣七萬元整。
委任範圍:
選舉結束出具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
完成指定的政治獻金帳戶全部工作
每個月出具平衡表
按時指定地點出席指定會議
跟上開業務有直接關連之相關事項
委任權限:
受任人應依法令規定辦理上開委任範圍內之事務,超出上開委任範圍之其他委任事項酬金另
訂。
受任人處理委任事項時,如發現有違反法令情節,應即告知委任人,委任人如因違反法令所
受之處罰,應由委任人自負責任,如因受任人之故意或過失、致違反法令使委任人遭受損害
,應由受任人負其責任。
原來從一開始雙方打合約
民眾黨方面就要端木正完成
指定的政治獻金帳戶全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