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一說一啦~高虹安被判誣告真的不太合理

作者: jump2j (Lockel)   2024-08-21 23:56:15
※ 引述《G4321 (小胖囉)》之銘言:
: 誣告的前提是無中生有 捏造虛偽事實
: 但如果是基於事實面的去討論 90%都會不成立
: 基於法律面 這樣的認定太扯了
: 完全就法官自由心證 還要先替高虹安預設人設
: 所以才一堆人虧說 高虹安得罪法官 法官就是專門在針對她
: 算是一種表態啦 我就是討厭妳高虹安
: 就算妳二審 三審 最高法院被駁回
: 至少我有表態我的立場了
才不是什麼法官討厭他
是高虹安自己做死
高虹安的案件,講簡單點,就是:陳時奮說實話,而高虹安提告他說謊
客觀上,高虹安申告的內容(陳時奮說謊),跟事實(陳時奮說實話)不符,那就是誣告
而之所以這種案例很難成罪,在於主觀意圖很難證明
畢竟不管陳時奮說的是真是假,但只要他確實有說,這種情形下,很難證明高虹安有意圖
構陷陳時奮,而比較容易被解釋成,高「誤信」、「以為」、「懷疑」陳時奮確有誹謗事
實而提告,單純的出於誤信、以為、懷疑而提告,是不會成立誣告罪的
問題是,高虹安這人特別的小雞肚腸、睚眥必報,被採了一腳,就非弄死人家不可
於是她跑回母校修改論文,然後用修改後的論文,告陳時奮加重誹謗
Bingo
誹謗罪裡面最難證立的意圖要件,高虹安親手給法院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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