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銘言:
: 吳子嘉董事長去年5月在董事長開講等節目
: 宣稱陳時中、蘇貞昌A走1億元美金(30億元台幣)
: 陳時中、蘇貞昌向台北地檢署提出誹謗告訴
: 今年7月台北地院判吳子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
: 刑事部分 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偵查終結
: 檢察官認為吳子嘉涉犯誹謗罪嫌 提起公訴
: 大家怎麼看吳董被起訴?
無籽加 必輸
很簡單 宣稱陳時中、蘇貞昌A走1億元美金
拿出證據
無籽加一定拿不出證據
而且 無籽加 法律的戰績輸多勝少
另外 之前的判決
指陳時中採購疫苗貪污判賠300萬北院:無籽加未合理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