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那篇,有板友提到。
: QVQ9487: 欸所以說 是不是高選上之後撤告不就沒事
: QVQ9487: 了 笑死
事實上高虹安選上後,有公開說她「善的循環我開始」,公開說對媒體撤告。
有圖有真相
http://i.imgur.com/k9LFXE4.jpg
高虹安說:
「重要的是興利除弊,重新贏回市民信任」
「選舉期間對媒體的訴訟,她也將全數撤告,由她啟動正向循環。」
不過
這個正向的善的循環
撤告對象,好像沒有包括陳時奮.....
http://i.imgur.com/GyE0XZ7.jpg
因為三個月後陳時奮才獲不起訴。
這是其一。
還有其二。
高虹安在提告陳時奮加重誹謗時,有用書面「限縮提告範圍」過,
這個在誣告罪判刑十個月的判決書有提到,很有趣。
判決書講高虹安「當其政治目的已達,於偵查中卻默默地以書狀欲減縮告訴範圍」,
本來是告陳時奮講高虹安抄襲,後來高虹安自己用書面「減縮」範圍。
判決書寫到,高虹安八月大動作提告,但在十月用書面減縮後:
「不包括原所告訴之本案博士論文抄襲、剽竊、侵權本案期刊論文部分等語」
不告抄襲剽竊侵權,那高虹安告什麼?
減縮後,高虹安其實只告陳時奮講過的三句話,無關抄襲。
「被指導教授除名」
「被李傑除名了」
「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沒了。
而且這部分到最後都沒撤告,最後不起訴處分。
......
結果高虹安不但論文有AB稿
她連提告都有AB稿耶,大動作告陳時奮指控她抄襲,私下用書面減縮提告範圍。
而到最後一刻都沒撤告。
現在吃上誣告十個月刑期。
我到底看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