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詐助理費 國民黨澎縣議員歐中慨判八年

作者: yor   2024-08-26 04: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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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paper/1663460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涉詐助理費 國民黨澎縣議員歐中慨判八年
4.完整新聞內容︰
涉詐助理費 國民黨澎縣議員歐中慨判八年

2024/08/24 05:30
國民黨籍澎湖縣議員歐中慨,涉詐領助理費一審判刑八年。(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國民黨澎湖縣議員歐中慨涉及詐領助理費案,昨天由澎湖地方
法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犯罪所得一一一萬九五四元沒收;妻子顏美
珍處有期徒刑三年十月、褫奪公權三年;助理蘇美鸞、呂佩燁各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十
月,並褫奪公權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歐擔任澎湖縣議會第十七屆議員,顏美珍為其配偶,蘇美鸞自二○一○年三
月一日起至二○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止擔任歐的助理,實際薪資每月三萬元;呂佩燁則自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廿四日止擔任歐的助理,實際薪資僅為每月一
萬八千元。
四人共同以「浮報助理薪資」方式,由蘇美鸞、呂佩燁提供帳戶,交由歐中慨向澎湖縣議
會不實申報請領助理補助費每月四萬元,再由顏美珍每月以現金方式支付蘇美鸞、呂佩燁
三萬元、一萬八千元薪資,詐得差額歐中慨挪為他用,金額合計一一一萬九五四元。
歐、顏辯稱蘇美鸞係自願將薪資的差額一萬元捐給歐做公益、呂佩燁薪資差額二萬二千元
分給另名助理陳春茶。但蘇美鸞證稱是受顏美珍指示,將四萬元全數交給顏美珍,沒有同
意捐贈差額一萬元,歐中慨、顏美珍亦自承當時助理為呂佩燁、蘇美鸞、歐松林、顏美珍
四人,顯見陳春茶未擔任歐中慨助理。法官認定四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
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5.附註、心得、想法︰
澎湖縣議會才十九席議員 國民黨這屆就有兩位議員被判貪污助理費 這貪污比例也太高了
點 這貪111萬才判8年 高虹安貪11萬就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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