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連連看,關於柯宣稱的個人辦公室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4-08-26 13:53:34
我來猜猜看,柯文哲今明兩天會怎樣辯解。
1. 我一開始真的是想做個人辦公室。
2. 只是...
(如果討債公司本來就在原地)
這個厚,
人家原本就在那裡,我也不好意思馬上趕走,已經在安排他們離開了。
(如果討債公司是剛租用)
這個厚,
因為買下後,我再想想,感覺當自己的辦公室,對民眾黨助益不大,
不如再租出去,租金當民眾黨經費,一舉兩得。
至於是討債公司,我也很意外,我完全不知情!
總之,租金絕對沒有放到我口袋!!!
小草:
好棒!放著那麼大間辦公室不自己用,
用來幫民眾黨籌經費,太偉大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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