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三位總統候選人補助款使用情形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4-08-26 18:52:32
https://i.imgur.com/VDbvBry.png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41條第2項: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
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照這規定,這三位政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他們的選舉補助款是由推薦的政黨領取。所以民
進黨跟國民黨,應該都是由政黨領候選人的補助款後,問候選人要怎麼用,賴清德跟侯友宜
都說全數捐出。
但民眾黨的情形大概是這樣,民眾黨領了柯文哲跟吳欣盈的選舉補助款之後,問了柯文哲這
筆錢要怎麼用,柯文哲跟民眾黨說三分之二要歸自己。阿北可愛,阿北務實,該拿的一毛都
不能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