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各位觀眾!租約明年4月到期!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24-08-26 20:13:11
※ 引述《CavendishJr (梅西務實梅西可愛)》之銘言
: 桂焌傑發聲明了
: 他不認識柯文哲
: 2012跟原屋主承租
: 每2年換約
: 原合約到明年4月到期
: 今年6月才被通知屋主換人
: https://bit.ly/4cEC1ik
: 下車了下車了
: 難怪阿北會買這間
: 明年4月以後就能正式進駐了
: 個人辦公室明年開張
: 好了啦塔塔不要那麼急
: 明年再說啦
現在是遇到木可,講話會自動降低成小草的智商嗎?
如果從頭到尾沒遇到過柯文哲(或PG、或其他代表柯的人),
那是表示柯文哲在買商辦時都不用看房、不管可否馬上裝潢利用,
直接以4300萬現金買下來?
(P.S. 綜合目前媒體報導,並未有柯文哲貸款購買該處商辦的資訊。)
而且公司承租那麼久了,要換房東最好是沒有風聲,
也不用探聽一下新房東的打算?騙小草不知道公司換地址各種麻煩?
更別提阿北又創下新高單價買房
(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186080 )
不能馬上裝潢利用,有公司長期租用,居然沒有影響到房價?
有板友提到買賣不破租賃,只是代表新屋主即柯文哲不能立刻趕人走;
但租賃契約還是原屋主跟承租人之間,沒有做債權讓與的話,
承租人依契約還是要給原屋主租金。
如果有做債權讓與或者契約變更,最好是不會認識柯文哲?
這應該是要創實價登錄新低才對吧?
話說租賃契約、房屋買賣跟如何以訴訟請求都是民事法律相關問題,
也是我們國昌老師專門領域!
各位小草有沒有多跑幾單多捐幾筆,
同時殷殷期盼卡提諾法學院再次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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