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sonT (MasonT)》之銘言:
: 根據小草精神導師沈大醫師兼新科博士所言,
: 「圖利罪是過時的法條...國外根本沒有這樣的法律概念。」
: 那麼藍白在再議後, 聯手把阿北有涉及的法條全部除罪化.
: 阿北就沒事了, 不是嗎?
可是要先聯想到的的是
民進黨會否再動用國家機器(即四大院總動員),宣告要向憲法法庭提出解釋聲請,並請
求認定新版內容無效?
而且,貪污伴隨的必然是雙方得利
更有甚者,其中不可能有「合法」的利益吧?
只是利益大小、程度等方面,要看對應之收穫而定,不能一網打盡,直接說全都相同、相
似。
就算真要護主,亦應在合理範圍內行之
否則惹來啼笑皆非之窘況時,任誰都擺脫不來、無處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