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文哲可能被判十年以上!?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24-08-30 20:49:22
開業律師陳君瑋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
柯文哲在媒體上曾表示「對啦,就是圖利啦」
即承認有圖利他人,此舉至少已經成立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圖利罪
至少五年起跳
因應曉薇收了4000多萬賄款
檢察官可能推測也行賄台北市府高層
所以改成第四條「違背職務收賄罪」追查
這是超級重罪,至少10年起跳
京華城利益高達數百億,未來判決依照經驗
可能判刑15年到20年,最重無期徒刑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之5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十年起跳
阿北應該不會淪落到這下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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