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蚵仔願意夜間偵訊?!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24-08-31 00:17:17
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
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檢察官說同意就好了喔,現在就是搶在憲法第8條保障的24小時內要送到台北地院,不然
就要放回家惹。
你就從他實際上進入廉政署開始算24小時算到分差不多。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銘言:
: 現在才突然想到
: 怎麼會這麼晚了還在偵訊
: 蚵仔會同意夜間偵訊?
: 這麼有自信 不認為自己會被羈押嗎?
: 有沒有政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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