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幹!柯文哲不貪污真的罪該萬死!

作者: bear701107 (熊)   2024-08-31 10:31:14
※ 引述《nissan168 (pingGO)》之銘言:
: 我覺得民進黨就直接公幹柯文哲,你這種人,什麼都要公開透明,又不收錢、又不招妓搞
: 婚外情。
: 真的該死!
雜草們還記得2014柯吸附剛上任時說什麼嗎?
說要談什麼都去市長室找他談
怎麼任期到後面就跑去豪宅跟建商唱歌玩樂?
而且還要等到最近被人揭發才願意承認
所謂的公開透明應該至少要做到開直播開箱陶朱隱園
然後線上開放點歌
真正做到與市民同樂吧
原來雜草的公開透明就是吸附什麼事都要等到別人拆穿後才承認
像是450萬是李文宗自己撥款的
吸附等媒體問才知道
4300萬商辦等爆料才後知道吸附名下多一筆不動產
吸附說這樣可以受到強力監督
公開透明
吸附太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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