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會不會搞這麼大 結果阿輩被判無罪?

作者: gvmlve (小強)   2024-09-01 10:02:59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再怎麼小 也有辦法按個給你
莫須有
466元就是貪污了
說不定在公家單位
裝個水回家
拿了包濾掛咖啡
用了公用衛生棉
手機充電充飽
紅白帖 為什麼這個你包3600,
這個為什麼你包6000
如果依同樣的力度去 偵辦任何一個人
不知道阿伯是不是真的有圖利
如果有,真的要接受制裁
如果沒有,感覺司法讓人很寒心
未來 螢幕前任何一個我們,
也都有機會跟政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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