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偵查原本就可以公開 白癡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4-09-01 12:01:45
每次看新聞都覺得台灣政客真的很白癡
連怎麼回應都不會
什麼時候台灣才能有美國那種專業公關公司教政客怎麼應答啊
聽落後國家政客講話真的很頭痛
記者問 不是說偵查不公開嗎
就回他
原則不公開,但有規定例外可以公開就好了嘛
不公開一點證據
小草瘋起來砍人怎麼辦
這就是對治安有重大影響
柯屁夫婦被媒體放話抹黑貪污
媒體170、710兜不起來
就是影響被告名譽啊

康乃爾律師連這都不知道
扯一堆廢話
第 8 條
案件在偵查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但其他法律有不得公開或揭露資訊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
七、對於媒體查證、報導或網路社群傳述之內容與事實不符,影響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等重大權益或影響案件之偵查,認有澄清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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