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彭振聲羈押禁見!北院裁定理由曝光
ETTODAY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北地院1日晚間召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羈押庭,經數小時審理後
,於2日凌晨3時宣布彭振聲裁定羈押禁見,北院稍早也給出羈押理由。
彭振聲有勾串之虞,羈押禁見
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
被告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
大,有卷內事證可稽,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二、羈押原因部分
(一)本案被告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
,有待檢察官釐清。
(二)被告固辯稱:伊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伊都是依法行政云云。然.被告(彼時為
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
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
小組之召集人。
(三)被告彼時為臺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堪認其為本案
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
有一致之處。另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本案上層共犯,其等前此經本院訊問後,亦均否
認犯行,並均為本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
中。綜上,堪認被告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
(四)本件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其等間亦有
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三、羈押必要性部分
(一)本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之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本案刑
罰權之公益甚重。
(二)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此由本案實際上動員諸多人
力蒐證可見一斑。另本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
然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綜上,堪認本案案情晦暗的危
險性仍高。
(三)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
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綜上,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
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02/2808877.htm
備註:
最後是彭振聲羈押,阿北無保請回,羈押的必要內文有寫,至於阿北無保後,就等後續的理
由。
夜深了,可以睡啦。明天看阿北七點半上班?
不過請假應該是不用上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