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應曉薇如果在美國是無罪的???

作者: l81311i   2024-09-02 11:54:51
ZM在他個人臉書寫說
"沈慶京給他錢,叫作「政治獻金」,應曉薇受委任進行的活動,叫做「遊說活動」。應曉
薇本人根本沒有這件都更案的決策權,他是議員不是官僚,所以本案根本無所謂收賄行賄

所謂議會,就是各階級(各利益團體)的代表進行折衝之所。何謂議員的天職?當然就是
代表某個利益團體,為他爭取利益。應曉薇行使天職,何罪之有?
"
我不懂美國法律a.k.a世界憲法
想知道在美國真的可以用政治獻金的名義給議員錢
然後讓議員在具體事務上幫你出力、遊說達成目標嗎??
板上有沒有懂世界憲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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