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司頓法律事務所沈靖家律師:「目前整個案件承辦、調查權都是在檢方手上,院方召開
羈押庭後裁定彭振聲羈押禁見。而裁定的理由的資料整理,全都來自檢方提供。」。
換句話說,因為案件還沒起訴,調查權就在檢方身上,而為什麼會傳出邵琇珮「畏罪潛逃
」?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檢方「真的」曾經傳喚邵琇珮,但她無正當理由不到才能構成
畏罪潛逃的問題。第二種可能,如果檢方連「傳喚」的動作都沒執行,就壓上一個「畏罪
潛逃」的罪名給邵琇珮。真正的答案是什麼?恐怕只有承辦案件的北檢心裡有數。
三民自新頭殼
應該在意的是怎麼樣才能把柯文哲羈押起來
結果民視發了這篇近乎廢文的新聞
把責任歸屬全部定在檢方
你不強調畏罪潛逃這個點
讀者搞不好還很多人不知道北檢有這個缺失
民視怎麼那麼在意畏罪潛逃這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