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阿扁說他也被請回過兩次,不要高興太早
所以我去查了一下,簡單整理了一下
柯文哲 鄭文燦 扁
罪名 貪汙圖利 貪汙罪 貪污罪等
贓款 暫無 至少500萬 4億9415萬2395元及美金873萬550元
羈押 無保請回(暫) 羈押禁見 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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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的,有收錢絕對是關鍵,至少是交保以上,羈押率極高
再來就是實質影響力
鄭文燦卸任後,升任中央高官至行政院副院長
柯文哲現在就是死老百姓一個,小黨的黨主席沒個鳥用
再來是阿扁,他的贓款金額我是從起訴書中抓下來的
當初他的事件會爆開,是因為他媳婦黃睿靚以及4個公司在瑞士開戶
被瑞士檢方通報洗錢防制中心,然後要求台灣司法互助才爆開的
接著下午阿扁就開記者會,說這筆錢是沒申報的選舉結餘款
吳淑珍還暗助他匯款四次到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