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阿北公文其實也講得很對,不能一人負責

作者: peisc (kk)   2024-09-03 13:04:52
※ 引述《Mazda6680 (SEALs)》之銘言:
: 所以也不是副市長一人要扛起全責的沒錯...
: 其實阿北還算有點良知啦,不是副市長一人負責應該是全部有簽名的蓋章的通通要負

: 不然給你官印幹嘛!? 在古代虎符是身分的象徵...
: 豈容你亂蓋隨便蓋!? 不能一人負責講的是非常正確的事情,現在擺明了只有副市長
被?
: 阿北應該參一咖換他被雞 全市府上上下下有蓋章有簽名的通通一起進去好嗎
: 阿北應該差不多要被限制出境出海了
一個首長啥都不管事,簽了名也不用負責
別人代行後來也不用覆閱
矇著眼睛在辦事情
當年自己說560%可能圖利財團
後來和財團麻吉麻吉可能要酸宗痛
全部翻盤可以準用都更
一般有點規模的公司
採購東西超過一定金額,都有購審會審查了
替公司把關成本,能省則省
啊市民的利益公共財
被各種案子,幾十、幾百億的利益
跟大白菜一樣都是親近的財團在大放送
也許換取大選支持
拿紅包我相信沒有,畢竟真得很容易抓
他又不是白痴笨蛋,但潛藏的利益交換呢?
誰知道?但不管有沒有,事實就是
市民利益在你任內犧牲了一堆利益
然後小確幸也被剝奪,老人禮金沒有
下班騎個ubike被你搞到還要前三十分收錢
反觀萬安上台我爽爽騎免費
還更新成2.0
連萬安公子都比你強,最廢物點心的市長
沒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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