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新會期優先檢討刑事訴訟法」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4-09-03 14:05:04
打鐵趁熱
保障人權很好啊
被告只能吃地檢署提供的便當
甚至只能吃麵包這點就該處理
沒被羈押前
頂多只能限制被告使用的餐具、用餐時間
不應該對飲食內容限制太多
地檢署嫌麻煩
可以讓被告自己叫外送啊
其實這用法律規定太可笑
不過誰叫地檢署這樣搞被告
不給予被告合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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