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今早熱騰騰的報導
: 寫說檢廉已經掌握了柯文哲不明帳目,高達千萬金額,也掌握了柯文哲早知道京華城容積
: 率的「鐵證」
: 今天外界預期會重開羈押庭
: 阿館要不要快點打電話?
: 希望檢調這次不要再放槍了
目前的劇情大概是:
七百萬元 → 一百七十萬元 → 數千萬元
(目前不知道實際金額)
說法一直變來變去,會不會混淆視聽啊...
還是這只是打聽到的資訊,原則上不影響調查進程?
而自助存取款機 (ATM) 部分
不曉得是否形同確認,早些時候檢調沒有確實掌握相關情資(甚至是明確的去向),導致
柯文哲得以無保請回?
證據力的欠缺,足以影響整個偵查大局,地檢署要不要再好好思考所憑藉之證據?
而且就算只存在現金進出 (cash in + cash out)
如果能對到其他關係人(即副市長、陳珮琪及其他涉案議員、主委等人)的帳目,原則上
便能釐清金流走向,讓問題得以明朗化
但當初為何在找到更明確的疑點之前,便逕行聲請羈押呢?
如果是基於時間的緊迫性,這不是很好的逃避理由
辦案素質假若做得不太好,年終考核必定會有問題,相信負責偵辦的人員對此應該一清二
楚、沒有模糊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