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ffy (傑飛)
2024-09-04 09:33:08「四插貓報案搶劫,導致搶劫者自殺」,這跟我們對「因果關係」的認識,
有很大的不同。
不過我們的刑法當中,其實有一條被討論非常久、不是非常確定該如何認定
因果關係、但考慮到民情而保留下來的大清律例:刑法226條第二項,強姦致
被害者自殺或重傷罪:「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殺或意圖自殺而致重傷者,處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因果關係拉到那麼遠的,大概都是北七。
※ 引述《s7503228 (情報屋)》之銘言:
: 剛剛在看ET的新聞啦 雖然在那種統媒下面風向還是普遍挺貓很神奇
: 但是我看到一個更神奇的發言 說四叉貓這樣能被算過失致死
: https://i.imgur.com/CkLfqUf.png
: 雖然大家的反應普遍像這樣啦
: https://i.imgur.com/ZzLj24t.png
: https://i.imgur.com/wpz697p.png
: FB那篇
: https://reurl.cc/qvVmWn
: 我是覺得能講得出過失致死真的很神奇==